劇憲

劇憲
詞語解釋
指御史大夫。
分詞解釋
御史大夫:
官名。秦置。漢因之,為御史臺長官,地位僅次于丞相,掌管彈劾糾察及圖籍秘書。與丞相(大司徒)﹑太尉(大司馬)合稱三公。丞相缺位時,往往即由御史大夫遞升。后改稱大司空;司空。晉以后多不置。唐復置,實權已輕,至宋又多缺而不補,明廢。

● 劇(劇)
◎ 厲害,猛烈,迅速:劇變。劇痛。劇烈。劇毒。加劇。
◎ 文藝的一種形式,作家把一定的主題編出來,利用舞臺由演員化裝演出:戲劇。劇本。劇情。劇種。劇院。劇壇。京劇。話劇。
◎ 姓。
● 憲(憲)
◎ 法令:憲章。憲令。憲兵。
◎ 指“憲法”:違憲。立憲。制憲。

劇憲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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