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寇

草寇
詞語解釋
占據山林的強盜、土匪:蕩平草寇|區區草寇,不足為患。
分詞解釋
山林:
1.山與林。亦指有山有林的地區。
2.借指隱居。
3.指隱居之地。
4.園林。
5.山林體文章的省稱。明代與“臺閣體”相對。
強盜:
1.以暴力奪人財物。
2.以暴力搶奪他人財物的人。亦泛指行為像強盜那樣的人。
占據:
取得或保持(地域﹑場所等)。
不足:
1.不充足,不夠。
2.不可,不能。
3.不值得,不必。
4.不難。
5.猶不盡。
6.猶不致。
土匪:
在地方上搶劫財物,為非作歹,殘害人民的武裝匪徒。


草寇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qjyouth.com/ci/18/305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