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娘
詞語解釋:
韃靼人稱妓女為“草娘”。
分詞解釋:
韃靼:
古代部族名。也寫作達靼﹑達旦﹑達怛。又稱達達﹑塔塔兒。本靺鞨別部。唐末始見記載。為突厥統治下的一個部落,突厥衰亡后,韃靼逐漸成為強大部落。兩宋﹑遼﹑金時代,又把漠北的蒙古部稱為黑韃靼,漠南的汪古部稱白韃靼。蒙古興起,韃靼為蒙古所滅,但仍泛稱蒙古為韃靼。元亡,其宗族走漠北,明時又把東部蒙古成吉思汗后裔各部稱為韃靼。廣義的應用上,韃靼為中國北方諸少數民族的總稱。參閱《明史.外國傳八.韃靼》。
妓女:
以賣淫為業的女人。
人稱:
語法范疇之一。通過一定的語法形式表示行為﹑動作是屬于誰的。屬于說話人的為第一人稱,屬于聽話人的為第二人稱,屬于說話人聽話人之外的是第三人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