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案

投案
詞語解釋
自行前往司法機關或公安機關報告作案情況聽候處理。
[give oneself up (surrender oneself)to the police;turn oneself in] 犯法的人主動到司法機關或公安機關交代自己的所犯罪行
分詞解釋
司法機關:
廣義是國家的審判機關、檢察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的統稱。在我國,指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和司法部(局、科)。公安機關是治安機關,在處理刑事案件時參加司法工作。狹義專指國家的審判機關,即法院。
報告:
①把事情或意見正式告訴上級或群眾:你應當把事情的經過向領導報告ㄧ大會主席報告了開會宗旨。
②用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上級或群眾所做的正式陳述:總結報告ㄧ動員報告。
情況:
1.志趣,志向。
2.情誼,恩情。
3.情形。
4.猶體統。
5.情趣,興致。
6.心情,情緒。
7.今亦特指軍事上敵情的變化。
自行:
1.自己實行;自己處理。
2.自動;主動。
3.親自前往。


投案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qjyouth.com/ci/18/3062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