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示

傳示
詞語解釋
1.留傳示知;傳達告知。
2.口信;書信。
分詞解釋
書信:
1.指傳送書札的使者。書指函札,信指使人。
2.指信札。
口信:
(口信兒)口頭轉告的話;口頭傳遞的消息:請你給我家里捎個口信,說我今天不回家了。
傳達:
①轉達;把一方的意思轉告給另一方:傳達會議精神。
②指在機關、學校、工廠的門口管理登記和引導來賓的工作:傳達室。也指擔任這一工作的人:他是我們學校的老傳達。
留傳:
1.謂從前的事物留下來傳給后世。
2.流布;傳開。留,通“流”。
告知:
告訴使知道:把通信地址告知在京的同志。


傳示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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