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鎮

督鎮
詞語解釋
1.官名。“督師”的別稱。
2.泛指省一級的文武官員。
分詞解釋
督師:
1.官名。統率指揮軍隊的大將。明置。
2.監軍;統兵作戰。
指省:
清代行捐納制,士民捐資取得官員資格后,再出一筆費用,指定到自己希望的省分去候補,叫“指省”。
官員:
經過任命的、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(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)。
官名:
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。
②官銜。
文武:
1.文德與武功;文治與武事。
2.特指武事﹑軍事。
3.文才和武略。
4.文臣和武將﹐文武官員。
5.猶言溫猛。指文火和武火。
6.周文王與周武王。

督鎮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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