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體
詞語解釋:
1.草書。
2.指拼音文字的手寫體。
分詞解釋:
草書:
字體名。為書寫簡便快速而產生的書體。分章草和今草兩大類。章草是隸書的草寫,字形扁平有波筆,字字分離,相傳因西漢史游作《急就章》而得名。今草由正楷的草化與章草的省改發展而來,上下筆勢常相連,偏旁常互借,相傳始于東漢張芝。唐代張旭、懷素將今草寫得更放縱,成為狂草。
手寫體:
文字或拼音字母的手寫形式。區別于“印刷體”。過去印刷體與手寫體差別較大。今則新字形印刷體與手寫體基本上一致;手寫體拼音字母亦與印刷體拼音字母漸趨一致。
拼音文字:
用符號(字母)來表示語音的文字。
● 草
◎ 對高等植物中除了樹木、莊稼、蔬菜以外的莖干柔軟的植物的統稱;廣義指莖干比較柔軟的植物,包括莊稼和蔬菜:青草。野草。茅草。水草。花草。草鞋。草堂(茅草蓋的堂屋,舊時文人以此自稱山野間的住所,有自謙卑陋的意思)。草原。草坪。草行露宿。草菅人命。
◎ 特指用作燃料、飼料的稻麥之類的莖葉:草料。柴草。稻草。
◎ 粗糙,不細致:草率。草鄙(粗野樸陋)。草具(粗劣的食物)。
◎ 漢字的一種書體:草書。草字(亦為舊時謙稱自己的別名)。章草(草書的一種,筆畫保存了一些隸書的筆勢,因其最初用于奏章,故名“章草”)。狂草。草體(a.指漢字草書;b.拼音文字的手寫體,有大草、小草之分)。
◎ 打稿子,亦指稿子;引申為初步的,非正式的:草擬。草詔(為皇帝草擬詔書)。
◎ 荒野,原野,引申為在野的、民間的:草野。草莽。草寇。草賊。
◎ 雌性的(用于某些家畜、家禽):草雞。
● 體(體)
◎ 人、動物的全身:身體。體重。體溫。體質。體征(醫生在檢查病人時所發現的異常變化)。體能。體貌。體魄(體格和精力)。體育。體無完膚。
◎ 身體的一部分:四體。五體投地。
◎ 事物的本身或全部:物體。主體。群體。
◎ 物質存在的狀態或形狀:固體。液體。體積。
◎ 文章或書法的樣式、風格:體裁(文學作品的表現形式,可分為詩歌,散文,小說,戲劇等)。文體(文章的體裁,如“騷體”、“駢體”、“舊體詩”)。字體。
◎ 事物的格局、規矩:體系。體制。
◎ 親身經驗、領悟:體知(親自查知)。體味。身體力行。
◎ 設身處地為人著想:體諒。體貼。體恤。
◎ 與“用”相對。“體”與“用”是中國古典哲學的一對范疇,指“本體”和“作用”。一般認為“體”是最根本的、內在的;“用”是“體”的外在表現。
● 體(體)
◎ 〔體己〕a.家庭成員個人的私蓄的財物;b.親近的,如“體體話”,亦作“梯己”。
◎ (體)
● 體(體)
◎ 古同“笨”,粗壯。
◎ 古同“笨”,抬靈柩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