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志
詞語解釋:
文體名。即傳記。記載人物生平事跡的文章或書籍。
分詞解釋:
人物:
文藝作品中所描繪的人物形象。是作品內容的重要因素,也是組成藝術形象的主體。文藝作品大多通過人物和人物的活動來反映現實生活。
記載:
①把事情寫下來:據實記載ㄧ回憶錄記載了當年的戰斗歷程。
②記載事情的文章:我讀過一篇當時寫下的記載。
文體:
1.文雅有節的體態。
2.指身體。用為敬詞。
3.文章的風格或結構﹑體裁。
4.字體。
5.文娛體育的簡稱。
書籍:
1.謂校定簡冊。
2.泛指一般圖書。
3.謂登記戶籍。
4.書于簡冊。謂有記載。
5.文書。詔命典策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