悉數
詞語意思:
①全部;全數:悉數歸公|悉數奉還。
②(-shu)一一說出來;全都列舉:不可悉數。
分詞解釋:
不可:
1.不可以;不可能。
2.不答應;不準許。
3.不輕易贊同或遵奉。
4.謂不符合,不稱。
5.猶不堪。
6.指缺點﹑過錯。
7.與“非”連用,“非……不可”,表示必須或一定。
列舉:
一個一個地舉出來:列舉事實ㄧ指示中列舉了各種具體辦法。
奉還:
敬辭,歸還:原物奉還ㄧ如數奉還。
全數:
1.舊稱“十”是“全數”。
2.指全部(可以計數的人或物)。
全都:
全體,全部。如:去年栽的樹全都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