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意忘言
詞語解釋:
原意是言詞是表達意思的,既然已經知道了意思,就不再需要言詞。后比喻彼此心里知道,不用明說。
分詞解釋:
原意:
原來的意思,本意。
已經:
1.業已經過;業已經歷。
2.副詞。表示事情完成或時間過去。
明說:
1.直截了當地說出。如:不能明說,故以此信表達。
2.表示將某事公開,讓別人知道。如:我明說了吧,小許今天得跟我下鄉去。
不用:
1.不聽從;不采納。
2.不應用;廢棄。
3.不為所用。
4.不必;無須。
5.中醫術語。肢體失去活動能力謂之不用。
表達:
表示(思想、感情):感激之情,難以表達ㄧ提高學生的口頭表達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