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

大理
詞語解釋
1.掌刑法的官。秦為廷尉﹐漢景帝六年更名大理﹐武帝建元四年復為廷尉。北齊為大理卿﹐隋唐以后沿之。
2.星名。
3.五代至宋時云南的地方政權。五代后晉天福二年﹐段思平滅楊干真的大義寧政權﹐據南詔地﹐號大理國﹐有八府﹐四郡﹐三十七部﹐轄境相當于今云南全境及四川西南部。宋紹圣元年高升泰代立﹐號大中國。紹圣三年﹐段氏再起﹐號后理國。前后共傳二十三王﹐歷三百一十六年。其間﹐宋曾封其王為大理王﹐云南節度使。宋寶佑元年﹐為蒙古忽必烈所滅﹐后置云南行中書省。國王段氏被任為世襲總督﹐軍政官員多受封為云南各路土司。
分詞解釋
后晉:
五代之一,公元936—947,石敬瑭所建。參看〖五代〗。
元年:
1.帝王即位的第一年。
2.指帝王改換年號的第一年。如漢武帝劉徹第一個年號是建元,建元七年改換年號為元光,這一年就是元光元年。
廷尉:
官名。掌司法刑獄。始置于秦,漢景帝時改稱大理,武帝時復稱廷尉。東漢后或稱廷尉、大理和廷尉卿。北齊至明清都稱大理寺卿。
行中書省:
簡稱“行省”。官署名。元代除京師附近地區直隸于中書省外,又于全國分設十一行中書省,為地方最高行政機構。置丞相、平章等官掌地區政務。


大理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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