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笏

還笏
詞語解釋
1.唐高宗將立武則天為后,褚遂良諫,帝不聽。遂良致笏殿階,叩頭流血曰:“還陛下此笏!”事見《舊唐書.褚遂良傳》。后用以稱堅持原則而不惜棄官。
2.致仕,辭官。
分詞解釋
致仕:
辭官,辭去官職:致仕回鄉|退而致仕|七十而致仕。
流血:
特指犧牲生命或負傷:流血慘案ㄧ流血斗爭ㄧ流血犧牲。
武則天:
武則天(624-705)唐高宗后,武周皇帝。名曌,并州文水(今山西文水東)人。十四歲時被唐太宗選入宮內為才人,太宗死后為尼。不久被高宗召為昭儀,公元655年立為皇后,逐漸把持朝政,與高宗并稱“二圣”。后又相繼廢中宗、睿宗,690年自稱圣神皇帝,改國號為周,史稱武周。在位期間重視科舉制度和人才選拔,發展農業生產。任用酷吏,大興冤獄,晚年豪奢專斷。705年中宗復位,尊稱她為“則天大圣皇帝”,后世通稱為武則天。
不聽:
1.謂不聽從別人的意見。
2.不允許。
3.不定罪。


還笏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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