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事

歷事
詞語解釋
明代官吏實習制度。明初定制,國子監生學習至一定年限,分撥到政府各部門實習吏事,稱“歷事”。實習凡三月,經考核,上等者報吏部候補,但須回監再學習一年,始正式授官。清初因承明制。
分詞解釋
政府:
即國家行政機關。按管轄范圍分,單一制國家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,復合制國家有聯邦政府和邦(州)政府。通常指中央政府和聯邦政府。
定制:
1.擬定制度或法式。
2.確定的制度﹑規則。
正式:
1.法式。
2.合乎一般公認標準的或合乎一定手續的。
監生:
明清 兩代稱在國子監(封建時代國家最高學校)讀書或取得進國子監讀書資格的人。清代可以用捐納的辦法取得這種稱號。


歷事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qjyouth.com/ci/2/119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