懺法
詞語解釋:
佛教禮懺的儀制。始于南朝梁武帝蕭衍為妃郗氏制《慈悲道場懺法》。自后有《水懺法》﹑《觀音懺法》﹑《阿彌陀懺法》等。見《釋氏通鑒》卷五。
分詞解釋:
釋氏:
佛姓釋迦的略稱。亦指佛或佛教。
禮懺:
佛教語。謂禮拜佛菩薩,誦念經文,以懺悔所造之罪惡。通稱拜懺。
儀制:
1.禮儀制度及其具體規定。
2.儀態,形制。
3.官名。明清屬禮部。
南朝:
1.我國南北朝時期,據有江南地區的宋﹑齊﹑梁﹑陳四朝的總稱。因四朝都建都于建康,即今南京市,故后人或借指南京。
2.泛稱位于南方的南宋﹑南明。
道場:
和尚或道士做法事的場所。也指和尚或道士所做的法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