鼎甲
詞語意思:
1.指豪族大姓。
2.科舉制度中狀元﹑榜眼﹑探花之總稱。以鼎有三足,一甲共三名,故稱。
分詞解釋:
大姓:
1.世家;大族。
2.指人多的姓。如張﹑王﹑李﹑趙等。
榜眼:
科舉時代的一種稱號。明清兩代稱殿試考取一甲(第一等)第二名的人。
一甲:
1.一副鎧甲。出土秦簡中常言“貲一甲”,即罰繳一副鎧甲,詳見《睡虎地秦墓竹簡》。
2.借指一兵一卒。
3.科舉制度殿試的第一等。唐時進士不分甲。宋太平興國八年始分甲,當時一甲有數人。至元明一甲僅限三人,即所謂狀元﹑榜眼﹑探花。參閱《續通典.選舉三》﹑《宋史.選舉志二》。
4.宋代盧秉提舉鹽事時所定的一個編組單位。《宋史.食貨志下四》:“﹝盧秉﹞因定伏火盤數以絶私鬻,自三灶至十灶為一甲。”
狀元:
科舉考試中殿試的第一名。比喻一定范圍內成績最好的:狀元及第|高考狀元|行行出狀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