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稿
詞典解釋:
1.負責起草稿件。
2.兩個機關以上共同辦理的公事,行文由一個機關負責起草,謂之主稿。
分詞解釋:
行文:
1.修明文教。
2.組織文字,表達意思。
3.見“行文書”。
稿件:
出版社、報刊編輯部等稱作者交來的作品。
以上:
1.表示品第﹑數量﹑級別﹑位置等在某一點之上。
2.表示時代在前的,猶言以前。
3.指前面的話或文字。
一個:
1.表數量。單個。用于人和各種事物。
2.整個。
3.用在動詞和補語之間,表示程度。
4.跟名詞﹑動詞結合,用在謂語動詞前,表示快速或突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