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官

寫官
詞語解釋
古時負責抄寫書籍的官吏。《漢書.藝文志》:“﹝孝武﹞建藏書之策,置寫書之官。”
分詞解釋
寫書:
1.抄寫書籍。
2.今亦稱著書為寫書。
負責:
①擔負責任:負責后勤工作ㄧ這里的事由你負責。
②(工作)盡到應盡的責任;認真塌實:他對工作很負責。
官吏:
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。
藏書:
1.圖書館或私人等收藏的圖書。
2.儲藏書籍。
書籍:
1.謂校定簡冊。
2.泛指一般圖書。
3.謂登記戶籍。
4.書于簡冊。謂有記載。
5.文書。詔命典策等。


寫官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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