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事官
詞語解釋:
執行事務的官。
分詞解釋:
行事:
1.辦事;從事。
2.所行之事實。
3.出使之事;行人之事。
4.指行房。
5.往事;成事。
執行:
①實施;實行:堅決執行|執行命令|執行決定|執行上級指示。
②依法定程序將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、裁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等付諸實施。刑事案件的判決、裁定的執行是強制性的。民事案件的判決、裁定等發生法律效力后,當事人必須自覺履行;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的,由審判員移交給執行員強制執行,對方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。
事務:
①事情:料事務,察民俗|辦理機關事務|事務繁多。
②瑣碎繁雜的具體工作:事務主義者|整天陷在事務堆里不能自拔。
③世事,社會情況:世間事務|不諳事務的孩子|他又住在這山旮旯子里,外間事務,一概不知。
● 官
◎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:官吏。官僚。官邸。官腔。官署。官廳。官爵。
◎ 屬于國家的或公家的:官辦。官費。官方。官府。
◎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:感官。器官。五官。官能。
◎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