詞狀
詞語解釋:
提起訴訟的文書。
分詞解釋:
文書:
①各種文件的統稱。有公務文書和私人文書之分。前者即公文,后者指個人或家庭、家族在社交活動中形成的書信、日記、家譜、契約、合同等。
②指從事文書工作的人員。
訴訟:
司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,為處理案件而進行的活動。刑事訴訟中還有公安機關參加。以起訴、審判、執行為基本階段,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偵查(就公訴案件而言)。司法機關(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公安機關)在訴訟中處于主導地位。因案件性質不同,分為刑事訴訟、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。
提起:
1.舉起;拿起。
2.說起,提到。
3.引起;提出。
● 詞(詞)
◎ 語言里最小的可以獨立運用的單位:詞匯。詞書。詞典。詞句。詞序。詞組。
◎ 言辭,話語,泛指寫詩作文:歌詞。演講詞。誓詞。詞章。詞律(文詞的聲律)。
◎ 中國一種詩體(起于南朝,形成于唐代,盛行于宋代。本可入樂歌唱,后樂譜失傳,只按詞牌格律創作):詞人。詞譜。詞牌。詞調。詞韻。詞曲。
● 狀(狀)
◎ 形容,樣子:狀貌。奇形怪狀。
◎ 情況,情形:狀況。病狀。現狀。
◎ 敘述,描寫:狀語。狀其事。寫情狀物。
◎ 舊時敘述事件的文辭:行狀。訴狀。供狀。
◎ 特種格式的憑證:獎狀。委任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