輸籍法
詞語意思:
隋代制定各戶等級和納稅標準的辦法。利用這一手段,搜刮隱藏戶口,以防止人民逃稅和抑制士族﹑豪強占有勞動人口,從而確保政府收入,加強中央集權。
分詞解釋:
占有:
1.用強力或某種手段獲得。
2.擁有,掌握。
3.處在(某種地位)。
標準:
①衡量事物的準則:技術標準ㄧ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。
②本身合于準則,可供同類事物比較核對的事物:標準音ㄧ標準時。
利用:
①使事物或人發揮效能:廢物利用ㄧ利用當地的有利條件發展畜牧業。
②用手段使人或事物為自己服務:互相利用。
制定:
定出;擬訂:制定計劃。
防止:
預先設法制止(壞事發生):防止煤氣中毒ㄧ防止交通事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