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丟斯波得定則
詞語解釋:
表示各行星與太陽平均距離的經驗公式。1766年由德國科學家提丟斯提出,1772年經德國天文學家波得改進后公布。認為在0.4上各加上0.0,0.3,0.6,1.2,…等數,便是各行星與太陽的平均距離(單位為天文單位)。1781年發現的天王星與該定則不謀而合。根據該定則發現了許多小行星。但海王星和冥王星的觀測值卻與該定則不相符。
分詞解釋:
觀測:
①觀察并測量(天文、地理、氣象、方向等):觀測風力。
②觀察并測度(情況):觀測敵情。
定則:
為便于記憶,用以表達某些事物之間內在聯系并得到公認的一種法則。如安培定則、右手定則等。
距離:
①在空間或時間上相隔:天津距離北京約有一百二十公里ㄧ現在距離唐代已經有一千多年。
②相隔的長度:等距離ㄧ拉開一定的距離◇他的看法和你有距離。
不謀而合:
謀:商量;合:相符。事先沒有商量過,意見或行動卻完全一致。
海王星:
太陽系九大行星之一,按離太陽由近而遠的次序計為第八顆,繞太陽公轉周期約164.8年自轉周期約22小時。光度較弱,肉眼看不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