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點符號
詞語解釋:
用來表示停頓、語氣以及詞語性質和作用的書寫符號,包括句號(。)、問號(?)、嘆號(!)、逗號(,)、頓號(、)、分號(;)、冒號(:)、引號(“”、‘’)、括號([]、()、〔〕、【】)、破折號(——)、省略號(……)、著重號(.)、連接號(—)、間隔號(.)、書名號(《》、〈〉)、專名號(____)等。
[puntuation mark] 用于標點的各種標準的符號
分詞解釋:
包括:
包含(或列舉各部分,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):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、說、讀、寫四項,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‘大家’,自然包括你在內。
語氣:
1.說話的口氣。
2.表示陳述﹑疑問﹑祈使﹑商榷﹑感嘆等各別的語法范疇。
書寫:
1.寫;抄寫。
2.稱抄書小吏。
以及:
1.連詞。表示在時間﹑范圍上的延伸。猶言以至,以至于。
2.連詞。連接并列的詞﹑詞組或短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