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點
詞語解釋:
①標點符號。
②給原來沒有標點的著作(如古書)加上標點符號:標點二十四史。
(1) [punctuation]
(2) 古時標記句讀的符號
(3) 標點符號
分詞解釋:
原來:
1.當初;未經改變的。
2.時間副詞。表示發現從前不知道的情況。
著作:
1.用文字表達意見﹑知識﹑思想﹑感情等。
2.著作的成品。
3.見“著作郎”。
二十四史:
指舊時稱為正史的二十四部紀傳體史書,即:《史記》、《漢書》、《后漢書》、《三國志》、《晉書》、《宋書》、《南齊書》、《梁書》、《陳書》、《魏書》、《北齊書》、《周書》、《隋書》、《南史》、《北史》、《唐書(舊唐書)》、《新唐書》、《五代史(舊五代史)》、《新五代史》、《宋史》、《遼史》、《金史》、《元史》、《明史》。
標點符號:
用來表示停頓、語氣以及詞語性質和作用的書寫符號,包括句號(。)、問號(?)、嘆號(!)、逗號(,)、頓號(、)、分號(;)、冒號(:)、引號(“”、‘’)、括號([]、()、〔〕、【】)、破折號(——)、省略號(……)、著重號(.)、連接號(—)、間隔號(.)、書名號(《》、〈〉)、專名號(____)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