侵權行為
詞語解釋:
民法上指侵犯公共財產、他人的人身或財產的行為。因過錯發生的侵權行為,應當承擔民事責任;雖無過錯,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,也要承擔民事責任。我國民法通則對侵權行為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作了規定。侵犯公共財產、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構成犯罪的,不屬于民法上所說的侵權行為,應受刑事處罰。
分詞解釋:
刑事:
對“民事”而言。有關刑法的。
所說:
1.說的話,言論。
2.說,陳說。
人身:
人的健康、生命、行動及聲譽等:人身保險|奴隸是沒有人身自由的|不可進行人身攻擊。
處罰:
對犯錯誤或犯罪的人加以懲治。
公共財產:
也稱“公有財產”。公有公用的財產。在中國,通常將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稱為公共財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