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回
詞語解釋:
1.辭別,請歸。
2.泛指回去。
分詞解釋:
泛指:
1.謂手指輕彈琴弦。
2.謂不專指一事或一人。
回去:
從別處到原來的地方去:離開家鄉十年,一次也沒回去過。
辭別:
分別﹔告別。
● 告
◎ 說給別人,通知:告諭。告知。告誡。告訴。報告。勸告。奔走相告。
◎ 向行政司法機關檢舉、控訴:告發。告狀。控告。
◎ 表明,請求:告老。告急。自告奮勇。
◎ 宣布或表示某種情況出現:告成。告竭(宣布某種東西用盡)。告罄(現指財物用盡或貨物等售完)。公告。
● 回(迴)
◎ 還,走向原來的地方:回家。
◎ 掉轉:回首(回頭看)。回顧。回眸。回曖。妙手回春。
◎ 曲折,環繞,旋轉:回旋。回腸。回廊(曲折回環的走廊)。
◎ 答復,答報:回信。回話。回絕。
◎ 量詞,指事件的次數:兩回事。
◎ 說書的一個段落,章回小說的一章:且聽下回分解。
◎ 中國少數民族,分布于中國大部分地區:回族。回教(中國稱伊斯蘭教)。
◎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