攝判

攝判
詞語解釋
兼任。
分詞解釋
兼任:
①同時擔任幾個職務:總務主任兼任學校工會主席。
②不是專任的:兼任教員。

● 判
◎ 區別,分辨,斷定:判明。判辨。判據。判讀(利用已知的視覺信息符號來判斷新獲得的視覺信息的含義)。判斷。
◎ 分開,截然不同:判然。判若兩人。判若鴻溝。
◎ 評定:裁判。談判。判卷子。
◎ 司法機關對案件的裁決:判詞。判決。判案。
◎ 古代官名:通判。判官(中國唐、宋兩代輔助地方長官處理公事的人員,傳說中借指閻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
● 攝(攝)
◎ 拿,吸取:攝取。攝像。攝影。攝食。
◎ 保養:攝生。攝重。珍攝。
◎ 代理:攝行(代職務)。攝政(代君主管理國家)。
◎ 捕捉:勾攝。
◎ 迫近:“攝乎大國之間”。
◎ 古同“懾”,怕,使害怕。
● 攝(攝)
◎ 安靜:“天下攝然,人安其生”。

攝判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www.qjyouth.com/ci/22/2611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