圓瑛

圓瑛
詞語解釋
圓瑛(1878-1953)僧人。本姓吳,法名宏悟,福建古田人。19歲在福建鼓山涌泉寺出家。后致力于《楞嚴經》研究,為臨濟宗第四十世和曹洞宗第四十六世。1929年與太虛共同發起成立中國佛教會,并任會長,后連任七屆。1935年秋在上海創圓明講堂,創凈土道場。1953年任中國佛教協會首任會長。著有《圓瑛法匯》。
分詞解釋
會長:
某些團體﹑組織的領導人。
成立:
1.猶成就。
2.成人;成長自立。
3.創辦;建立。
4.謂理論﹑意見等有根據,站得住腳。
5.議案﹑提案經會議通過。
講堂:
1.儒師講學的堂舍。
2.今亦指教室。
3.高僧講經說法的堂舍。
道場:
和尚或道士做法事的場所。也指和尚或道士所做的法事。


圓瑛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qjyouth.com/ci/24/2812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