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斯蘭教歷

伊斯蘭教歷
詞語解釋
也稱“回歷”、“回回歷”。伊斯蘭教進行宗教活動和記載歷史事件的歷法。以公元622年伊斯蘭教創始人穆罕默德由麥加遷至麥地那為紀元。按太陰計年,系純陰歷。一年十二個月,共354天8時48分。九月為齋戒月,十二月上旬為朝覲日期。
[mohammedan year Moslem Calendar] 中國舊稱“回回歷”、“回歷”。即希吉來歷。伊斯蘭教的歷法,系純陰歷。以12個月為一年,單月為大月,30天,雙月為小月,29天。平年354天,閏年355天,30年為一周,有11個閏年,不置閏月。紀元以公元622年7月16日(即穆罕默德入麥地那的第二天)為元年元旦
分詞解釋
公元:
國際通用的公歷的紀元,是大多數國家紀年的標準,從傳說的耶穌誕生那一年算起。我國從1949年正式規定采用公元紀年。
記載:
①把事情寫下來:據實記載ㄧ回憶錄記載了當年的戰斗歷程。
②記載事情的文章:我讀過一篇當時寫下的記載。
歷法:
用年、月、日計算時間的方法。主要分為陽歷、陰歷和陰陽歷三類。具體的歷法還包括紀年的方法。

● 歷(歷曆)
◎ 經過:經歷。來歷。閱歷。歷盡甘苦。
◎ 經過了的:歷程。歷代。歷史。歷來。
◎ 遍、完全:歷覽。歷數。
◎ 推算年、月、日和節氣的方法:歷法。


伊斯蘭教歷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www.qjyouth.com/ci/25/2419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