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褱而論
詞典解釋:
指處理事情或問題不分性質,不加區別,用同一標準來對待或處理。同“一概而論”。
分詞解釋:
標準:
①衡量事物的準則:技術標準ㄧ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。
②本身合于準則,可供同類事物比較核對的事物:標準音ㄧ標準時。
一概而論:
一概:同一標準,一律。指處理事情或問題不分性質,不加區別,用同一標準來對待或處理。
性質:
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與他事物不同的特征:問題的性質|社論帶有指導性質的。
事情:
1.事物的真相;實情。
2.事理人情。
3.人類生活中的一切活動和所遇到的一切社會現象。
4.猶工作,職業。
區別:
區分;辨別。如:區別不同情況。如:區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