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命

論命
詞語解釋
1.定罪。
2.算命。
分詞解釋
算命:
迷信的一種。指用缺乏理性根據的方法以預測未來或描述個人性格。預測未來的算命方法有占星術、命理學以及利用紙牌、水晶球、骰子等物。分析性格的算命方法有筆體學、相術、顱相術、手相術等。在中國,一般以人出生的年、月、日、時,按天干、地支依次排列成八個字(稱為“八字”),再以本干支所屬五行生克推斷人一生的命運。
定罪:
審判機關認定某違法行為符合刑事法律規定的某個罪名。

● 命
◎ 動植物的生活能力:生命。救命。逃命。拼命。命脈。性命。相依為命。
◎ 迷信認為生來就注定的貧富、壽數等:天命。命相。命運(a.迷信指生死、貧富和一切遭遇;b.喻發展變化的趨向,如“人民一定能掌握自己的命命”)。
◎ 上級對下級的指示:奉命。遵命。命令。使命。
◎ 給予(名稱等):命名。命題。命意。
◎ 指派,使用:命官。
● 論(論)
◎ 分析判斷事物的道理:論斷。論點。論辯。論據。論者。議論。討論。辯論。
◎ 分析闡明事物道理的文章、理論和言論:理論。輿論。專論。社論。
◎ 學說,有系統的主張:系統論。
◎ 看待:一概而論。
◎ 衡量,評定:論罪。論功行賞。
◎ 按照:論件。論資排輩。
◎ 姓。
● 論(論)
◎ 古同“倫”,條理。
◎ 〔論語〕中國古書名,內容主要是記載孔子及其門人的言行。
◎ 古同“掄”,挑選。

論命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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