露餡
詞語意思:
比喻不肯讓人知道而隱瞞的事物暴露出來:物證面前,謊言露餡了。
分詞解釋:
事物:
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: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。
物證:
法律名詞。對查明案件事實情況有證明作用的物品和痕跡等。
知道:
1.謂通曉天地之道,深明人世之理。
2.認識道路。
3.曉得,謂對事物有所了解﹑認識。
4.公文用語。猶知悉。多見于詔令。
5.猶厲害。
面前:
1.臉的前部。
2.面對著的地方。
隱瞞:
謂掩蓋真相不讓人知道。
露餡
詞語意思:
比喻不肯讓人知道而隱瞞的事物暴露出來:物證面前,謊言露餡了。
分詞解釋:
事物:
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: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。
物證:
法律名詞。對查明案件事實情況有證明作用的物品和痕跡等。
知道:
1.謂通曉天地之道,深明人世之理。
2.認識道路。
3.曉得,謂對事物有所了解﹑認識。
4.公文用語。猶知悉。多見于詔令。
5.猶厲害。
面前:
1.臉的前部。
2.面對著的地方。
隱瞞:
謂掩蓋真相不讓人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