炮火

炮火
詞語解釋
1.槍炮。
2.指戰場上發射的炮彈與炮彈爆炸后發出的火焰。
(1) [shellfire]∶火炮射擊或炮彈發射;炮彈爆炸
炮火、火箭紛紛打射貢院。——《廣州軍務記》
(2) [fire]∶火力
被猛烈的炮火打得四分五裂的部隊
分詞解釋
發出:
①發生(聲音、疑問等):發出笑聲。
②發表;發布(命令、指示):發出號召ㄧ發出通告。
③送出(貨物、信件等);開出(車輛等)。
發射:
射出(槍彈、炮彈、火箭、電波、人造衛星等)。
火焰:
燃燒著的可燃氣體,發光,發熱,閃爍而向上升。其他可燃體如石油、蠟燭、木材等,燃燒時先產生可燃氣體,所以也有火焰。通稱火苗。
槍炮:
1.槍和炮。泛指武器。
2.一種土槍。

炮火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www.qjyouth.com/ci/25/2451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