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使
詞語解釋:
唐制:賦稅中應送繳節度﹑觀察使府者,初名送使,后稱留使。
分詞解釋:
送使:
唐代屬州輸送與節度﹑觀察使府的賦稅,謂之“送使”。
賦稅:
田賦和各種捐稅的總稱。
觀察使:
官名。唐于諸道置觀察使,位次于節度使。中葉以后,多以節度使兼領其職。無節度使之州,亦特設觀察使,管轄一道或數州,并兼領刺史之職。凡兵甲財賦民俗之事無所不領,謂之都府,權任甚重。宋觀察使為虛銜,無定員。
節度:
1.節序度數。指歷象上據以推算天體運行﹑季節變化的度數。
2.規則;法則。
3.猶節制﹐約束。
4.調度;指揮。
5.見“節度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