罰神

罰神
詞語解釋
傳說中主管刑罰之神。
分詞解釋
主管:
1.主持管理。
2.掌管某種專門事務的職官。
3.管家。
4.指店鋪掌事人。
刑罰:
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。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--財產、政治權利、人身自由以至生命。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,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。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。

● 罰(罰)
◎ 處分犯罪、犯錯誤或違犯某項規則的人:罰款。罰球。懲罰。罰不當罪(處罰過嚴或過寬,與所犯的罪行不相當)。
● 神
◎ 迷信的人稱天地萬物的創造者和所崇拜的人死后的精靈:神仙。神怪。神主。神社。神農。神甫。神權。鬼使神差。
◎ 不可思議的,特別希奇的:神秘。神奇。神異。神話。神機妙算。
◎ 不平凡的,特別高超的:神勇。神醫。神通。神圣。神速。
◎ 心思,心力,注意力:勞神。凝神。神魂顛倒。
◎ 表情:神色。神采。神姿。神志。
◎ 精神:神清氣爽。
◎ 姓。

罰神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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