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六時

二六時
詞語解釋
十二時辰。舊時以地支分一晝夜為十二時辰,因用以謂一天到晩,整天整夜。
分詞解釋
整天:
全天,從早到晩。
十二:
1.十分之二。
2.特指稅率或利率十分之二。
3.形容數量多或程度深。
以謂:
猶云以為,認為。
支分:
1.分割,分解。
2.古代碎裂犯人肢體的一種酷刑。
3.處置;安排。
4.支使;分派。
5.支付;付給財物。
6.分辯。
7.猶分支。
時辰:
①舊用作計時單位。一晝夜分作十二時辰,一時辰合今兩小時,用十二地支記名。半夜11時至凌晨1時稱子時,1時至3時稱丑時,依次類推。
②泛指時間:趕上好時辰。


二六時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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