匡居
詞語解釋:
安居。
分詞解釋:
安居:
古印度婆羅門在雨期禁足的習慣。后為佛教沿用,在古印度雨季的三個月(約5月至8月)里,禁止僧尼外出,說外出易傷草木小蟲,應在寺內坐禪修學,接受供養。這段時期稱“安居期”。在中國,安居期在夏歷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。
● 匡
◎ 糾正;匡正。匡謬。
◎ 救:匡救。匡復。匡時濟世。
◎ 輔助,幫助:匡助。匡扶。匡我不逮(幫助我所做不到的)。
◎ 粗略計算,估計,預料:匡算。匡計。
◎ 古同“筐”。
◎ 姓。
● 居
◎ 住:居住。居民。同居。隱居。居處(a.住所;b.指生活處境)。
◎ 居住的地方:新居。故居。遷居。蝸居(喻窄小的住所)。
◎ 當,占,處于:居首。居中。居高臨下。二者必居其一。
◎ 安著,懷著:居心(懷著某種念頭,有貶義)。
◎ 積蓄,儲存:奇貨可居(a.指商人把珍稀的貨物儲存起來,等待時機高價出售;b.喻挾持某種技藝或某種事物以謀求功名利祿)。
◎ 停留:居守。
◎ 平時:平居。
◎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