虜官
詞語解釋:
古時蜀人對北人仕蜀者的貶稱。
分詞解釋:
北人:
1.泛稱北方之人。
2.特指我國北方的少數民族。
3.復姓。《莊子.讓王》有北人無擇。
貶稱:
1.降格稱呼。
2.含有貶義的稱謂。
● 官
◎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:官吏。官僚。官邸。官腔。官署。官廳。官爵。
◎ 屬于國家的或公家的:官辦。官費。官方。官府。
◎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:感官。器官。五官。官能。
◎ 姓。
● 虜(虜)
◎ 俘獲:虜獲。俘虜。(a.打仗時捉住敵人;b.打仗時捉住的敵人)。
◎ 俘獲的人。
◎ 中國古代對北方外族的貶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