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讓之責
詞典解釋:
讓:推讓;責:責任。不可推讓的責任。
分詞解釋:
不可:
1.不可以;不可能。
2.不答應;不準許。
3.不輕易贊同或遵奉。
4.謂不符合,不稱。
5.猶不堪。
6.指缺點﹑過錯。
7.與“非”連用,“非……不可”,表示必須或一定。
責任:
①分內應做的事:教育下一代是父母與教師的共同責任。
②沒做好分內事而應承擔的過失:先別追究責任,救人要緊。
不讓:
1.不遜讓;不推辭。
2.不亞于,不次于。
3.不許。
● 責(責)
◎ 分內應做的事:責任。盡責。負責。職責。專責。責無旁貸。
◎ 要求:責求。責令。責成。
◎ 指摘過失:責備。責怪。斥責。責罰。譴責。
◎ 質問,詰問:責問。責難。責讓。
◎ 舊指為了懲罰而打:鞭責。杖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