撤廢

撤廢
詞語解釋
廢除。
分詞解釋
廢除:
取消;廢止(法令、制度、條約等):廢除農奴制ㄧ廢除不平等條約。

● 撤
◎ 免除,除去:撤職。撤銷。撤任。
◎ 退,收回:撤退。撤防。撤崗。撤回。撤訴。撤換。撤離。
◎ 減輕,減退:撤味兒。撤分量。撤火。
● 廢(廢)
◎ 停止,不再使用:廢弛(應該施行而不施行)。廢除。廢黜(罷免,革除)。廢帝(被廢黜的皇帝)。廢棄。廢止。廢置。因噎廢食。
◎ 沒有用的,失去效用的:廢話。廢品。廢墟(受到破壞之后變成荒蕪的地方)。
◎ 沒有用的東西:修舊利廢。利用“三廢”(“三廢”,廢氣、廢水、廢渣)。
◎ 荒蕪,衰敗:田園荒廢。幾經興廢。
◎ 重傷或殺死某人:廢了他。

撤廢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www.qjyouth.com/ci/28/1933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