責革
詞語意思:
處罰﹑撤職。
分詞解釋:
處罰:
對犯錯誤或犯罪的人加以懲治。
撤職:
撤消職位。
● 責(責)
◎ 分內應做的事:責任。盡責。負責。職責。專責。責無旁貸。
◎ 要求:責求。責令。責成。
◎ 指摘過失:責備。責怪。斥責。責罰。譴責。
◎ 質問,詰問:責問。責難。責讓。
◎ 舊指為了懲罰而打:鞭責。杖責。
● 革
◎ 去了毛經過加工的獸皮:皮革。革履(皮鞋)。革囊。
◎ 改變:革新。革命(a.原意是改變命運;b.現指改變社會制度、建立新社會的群眾運動;c.亦指改造舊技術、舊思想的運動)。改革。變革。
◎ 取消,除掉:革除。革職。革故鼎新(去除舊的,建立新的)。
◎ 中國古代樂器八音之一,如鼓等。
◎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