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邑
詞語解釋:
國君的直轄地。指釆邑之外的土地。
分詞解釋:
國君:
君主國家的統治者。
土地:
1.田地;土壤。
2.領土;疆域。
3.泛指地區,地方。
4.測量地形。
5.神名。指掌管﹑守護某個地方的神。
● 邑
◎ 城市,都城:城邑。都邑。
◎ 舊指縣:邑人(同鄉的人)。邑庠(明清時稱縣學)。邑宰。
◎ 古代諸侯分給大夫的封地:采邑。
◎ 古同“悒”,愁悶不安。
● 公
◎ 正直無私,為大家利益:公正。公心。大公無私。
◎ 共同的,大家承認的:公理。公式。公海。公制。
◎ 國家,社會,大眾:公共。公安(社會整體的治安)。公眾。公民。公論(公眾的評論)。
◎ 讓大家知道:公開。公報。公然。
◎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公(中國周代指“太師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漢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公子。公主。
◎ 敬辭,尊稱男子:海公。包公。諸公(各位)。
◎ 雄性的:公母。公畜。
◎ 對長輩和年老人的稱呼:公公。外公(外祖父)。
◎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