象形奪名
詞語意思:
奪:決定。指依據事物形態特征決定它的名字。
分詞解釋:
事物:
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: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。
依據:
1.把某種事物作為依托或根據。
2.作為根據或依托的事物。
名字:
1.人的名與字。
2.指姓名。
3.名稱;名號。
4.命名;稱其名。
5.猶名譽;名聲。
6.即名詞。
特征:
①指特別征召,以區別于鄉舉:宜蒙特征。
②特別的征象、標志;特點:性格特征|主要特征|顯著特征。
形態:
1.形狀神態;形狀姿態。
2.指事物在一定條件下的表現形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