田柴科制
詞語解釋:
朝鮮王氏高麗實行的田制。“田”指耕地,“柴”指山林,“科”指官吏等級。即將國家田地、山林按領受人等級分配,領受人對田地、山林只有收租權,租稅額由國家規定,死后還田。從而建立起封建土地國有制,加強中央集權。后王公權貴不斷侵奪公田,12世紀后已無法實施。
分詞解釋:
王公:
1.天子與諸侯。
2.被封為王爵和公爵者。亦泛指達官貴人。
3.猶王事。指文王的功業。公,通“功”。
4.清親王﹑郡王﹑貝勒﹑貝子﹑鎮國公﹑輔國公六等封爵的統稱。
實施:
用實際行動去落實施行:從今年起實施新的教改方案。
侵奪:
借強勢奪取:侵奪他人財產|侵奪別國領土。
山林:
1.山與林。亦指有山有林的地區。
2.借指隱居。
3.指隱居之地。
4.園林。
5.山林體文章的省稱。明代與“臺閣體”相對。
等級:
1.按差異而定出的高下級別。
2.分等;逐步。
3.在社會地位上和法律地位上不平等的社會集團。這種等級差別在奴隸制和封建制下最為明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