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士

丹士
詞典解釋
煉丹的方士。
分詞解釋
方士:
古代稱從事求仙、煉丹等活動的人。
煉丹:
指道教徒用朱砂煉藥。


◎ 古代統治階級中次于卿大夫的一個階層:士族。士大夫。
◎ 舊時指讀書人:士子。士民。學士。
◎ 未婚的男子,泛指男子:士女。
◎ 對人的美稱:志士。烈士。女士。
◎ 軍銜的一級,在尉以下;亦泛指軍人;上士。士兵。士卒。士氣。
◎ 稱某些專業人員:醫士。護士。
◎ 姓。

◎ 紅色:丹砂(朱砂)。丹桂(觀賞植物,花為橘紅色)。丹心碧血(赤誠的忠心,珍貴的熱血)。丹青。
◎ 依成方制成的顆粒狀或粉末狀的中藥:丸散膏丹。
◎ 姓。

丹士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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