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使

大使
詞語解釋
“特命全權大使”的簡稱。一國派駐在另一國的最高一級外交代表。由國家元首向另一國元首派遣。主要職責是,代表本國與駐在國交涉、聯系;保護本國及僑民的利益;以合法手段了解駐在國的情況;通過各種方式促進兩國人民的友誼。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。
一國政府派往另一國政府的最高一級常駐外交代表,全稱為“特命全權大使”
分詞解釋
手段:
①做事的方法:手段強硬|毒辣手段。特指不正當的方法:耍手段。
②本事:正想當面請教您的手段。
駐在國:
外交人員所居留的國家。
了解:
①知道得清楚:只有眼睛向下,才能真正了解群眾的愿望和要求。
②打聽;調查:先去了解情況ㄧ這究竟是怎么回事?你去了解一下。


大使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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