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刖

行刖
詞語解釋
執行斷足的刑罰。
分詞解釋
執行:
①實施;實行:堅決執行|執行命令|執行決定|執行上級指示。
②依法定程序將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、裁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等付諸實施。刑事案件的判決、裁定的執行是強制性的。民事案件的判決、裁定等發生法律效力后,當事人必須自覺履行;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的,由審判員移交給執行員強制執行,對方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。
斷足:
斬斷腳。即刖刑。古代的一種肉刑。
刑罰:
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。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--財產、政治權利、人身自由以至生命。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,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。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。

● 行
◎ 走:行走。步行。旅行。行蹤。行百里者半九十。行云流水(喻自然不拘泥)。行遠自邇。
◎ 出外時用的:行裝。行篋。行李。
◎ 流通,傳遞:行銷。風行一時。
◎ 從事:進行。
◎ 流動性的,臨時性的:行商。行營。
◎ 足以表示品質的舉止行動:行徑。品行。言行。操行。行成于思。
◎ 實際地做:行禮。行醫。行文。
◎ 可以:不學習不行。
◎ 能干:你真行。
◎ 將要:行將畢業。
◎ 古代指物質的基本元素:五行(“金”、“木”、“水”、“火”、“土”)。
◎ 古詩的一種體裁:長歌行。
◎ 漢字字體的一種:行書。
◎ 姓。
● 刖
◎ 古代的一種酷刑,把腳砍掉:“昔卞和獻寶,楚王刖之”。

行刖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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