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戎

事戎
詞典解釋
從事戰爭。
分詞解釋
戰爭:
為實現一定的政治和經濟目的而進行的武裝斗爭。是人類歷史出現階級以后的社會現象。是階級間、民族間、國家間、政治集團間矛盾斗爭的最高形式,以暴力手段反映政治實質。經濟是戰爭的物質基礎,科學技術的發展水平決定戰爭的方式,保存自己和消滅敵人是戰爭的基本原則。有正義戰爭、非正義戰爭兩類。
從事:
①做某事;參與某種事業:告養回籍,從事農耕|從事教育工作。
②處置;處理:依法從事。


◎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:事情。事件。事業。
◎ 變故:事故(出于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傷等)。事端。
◎ 職業:謀事(指找職業)。
◎ 關系和責任:你走吧,沒你的事了。
◎ 辦法:光著急也不是事兒,還得另找出路。
◎ 做,治:不事生產。無所事事。
◎ 服侍:事父母。

◎ 古代兵器的總稱。
◎ 軍隊,軍事:兵戎。投筆從戎(指文人從軍)。戎裝。戎馬。
◎ 古代稱兵車:御戎。
◎ 大:戎功。
◎ 稱(方言,音如“農”):“戎有良翰”。
◎ 中國古代稱西部民族:西戎。戎狄。
◎ 姓。

事戎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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