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克思列寧主義

馬克思列寧主義
詞語意思
馬克思主義和列寧主義的合稱。見“馬克思主義”。
[Marxism-Leninism] 馬克思主義和列寧主義的統稱。由列寧從馬克思的學說中發展,或被認為是列寧發展的共產主義的理論和實踐
分詞解釋
馬克:
1.[德Mark]德國本位貨幣。
2.[英Markka]芬蘭貨幣名。按,英語源于芬蘭語mark。
主義:
1.謹守仁義。
2.對事情的主張。
3.猶主旨,主體。
4.以解釋詞義為主。
5.形成系統的理論學說或思想體系。
6.一定的社會制度或政治經濟體系。
7.思想作風。馬克思:
(1818.5.5—1883.3.14) 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,第一國際的組織者和領導者,全世界無產階級的偉大導師和領袖。生于普魯士萊茵省特里爾城的一個律師的家庭里。主要著作有《神圣家族》、《德意志意識形態》、《共產黨宣言》、《1848 年至 1850 年法蘭西階級斗爭》、《路易.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》、《政治經濟學批判》、《資本論》、《法蘭西內戰》、《哥達綱領批判》。

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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