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活動

民事活動
詞語解釋
公民或者法人為了一定的目的設立、變更、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行為。如買賣、運輸、借貸、租賃等。進行民事活動時,應遵循自愿、公平、等價有償、誠實信用、守法的原則。
分詞解釋
變更:
改變;變動:變更原定賽程ㄧ修訂版的內容有些變更。
一定:
1.一經制定;一經確定。
2.固定不變;注定。
3.規定的,確定的。
4.必然;確實無疑。
5.表示堅決。多用于第一人稱。
6.某種程度的;適當的。
7.特定。
8.猶統一。
租賃:
當事人一方將物交給他方使用、收益,他方支付租金的民事法律行為。其中一方為出租人,他方為承租人。通常有財產租賃、房屋租賃等。
公民:
具有或取得某國國籍,并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。
借貸:
①借(錢):借貸無門。
②指簿記或資產表上的借方和貸方。

民事活動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qjyouth.com/ci/3/249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