刀筆訟師
詞語解釋:
指以包攬詞訟﹑舞文弄法為業的人。
分詞解釋:
舞文弄法:
舞、弄:耍弄,玩弄;文:法令條文;法:法律。歪曲法律條文,舞弊徇私。
訟師:
舊時以替打官司的人出主意﹑寫狀紙為職業的人。
刀筆:
1.古代書寫工具。古時書寫于竹簡,有誤則用刀削去重寫。
2.借指文章。
3.指法律案牘。
4.見“刀筆吏”。
5.指訴訟文字。
6.指奏議及制誥等公牘文字。
7.指尺牘。
包攬詞訟:
指招攬承辦別人的訴訟,從中謀利。
刀筆訟師
詞語解釋:
指以包攬詞訟﹑舞文弄法為業的人。
分詞解釋:
舞文弄法:
舞、弄:耍弄,玩弄;文:法令條文;法:法律。歪曲法律條文,舞弊徇私。
訟師:
舊時以替打官司的人出主意﹑寫狀紙為職業的人。
刀筆:
1.古代書寫工具。古時書寫于竹簡,有誤則用刀削去重寫。
2.借指文章。
3.指法律案牘。
4.見“刀筆吏”。
5.指訴訟文字。
6.指奏議及制誥等公牘文字。
7.指尺牘。
包攬詞訟:
指招攬承辦別人的訴訟,從中謀利。